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2/26 11:08:01 字体: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2018税务师试题税务行政复议期间,下列情形引起行政复议终止的是( )。

A.作为申请人公民被宣告失踪的

B.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C.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D.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查看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依照行政复议中止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中止前(3)项内容如下: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赵玉宝老师:千万不要学完一科再去学另一科,我建议大家将几科同时进行学习。学完一科再学另一科的话,你会发现后面那几科学习时间不够了,这时候你就会想着放弃后面几科,只考前面几科,这就会偏科了,所以大家最好同步进行学习。

无论报几门,在教材正式出来之前,一定要把去年基础班的课程从头到尾听一遍,可以对内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样等新教材出来之后,再按照教材踏踏实实地学习。

网校福利:

湖北地区税务师考生可免费学习网校税务师超值精品班课程!其他地区学员学习税务师超值精品班可19.9元/科(原价500元)购买!了解详情>>

然后,一定要有辅导书,官方教材必须有,然后还得有辅助大家理解教材、巩固知识的辅导书籍。

正保会计网校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结合当年新教材和大纲,针对税务师考试各种知识点汇编而成,帮考生更好地掌握税务师考试重点、难点。点击进入财会书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