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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及答案解析:自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3/06 11:06:48 字体:

为了帮助更多税务师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每日一练”中提取学员普遍容易出错的题和大家分享,以下是2月24日到3月1日《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正确率较低的税务师易错题点评,快点看看吧!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易错题

根据《民诉解释》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此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的( )。

A.自认制度

B.自证制度

C.认诺制度

D.免证制度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自认。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属于自认。

点评:本题考核自认。本题没有难度,在考场上就是送分题。一定要掌握基本的概念。在整体的学习本科目的时候,对基础知识点要有足够的重视,考试中难点得到比例毕竟是有限的。

备考税务师的过程中,希望大家能够将税务师易错题记到笔记本上,经常看一看,查漏补缺,对自己的基础知识进行一下检测和巩固。

大家还可以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使用手机刷题更方便哦!(去下载>>) 税务师考试里一些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经常练习,可以加深理解和掌握。

现在应该怎样备考?先学什么课程?

刘丹老师将整个税务师备考分为4个阶段:1-3月预习阶段、4-7月基础学习、8-9月强化习题和10月-考前冲刺阶段。

现在处于预习阶段,这个阶段政策也不稳定,可以简单地了解税法知识。这个是预习阶段,不要求大家做题,需要做到的就是,你要把内容听懂。不要求大家掌握或者记住,也不要求大家会做题,就是听懂就行。

预习阶段对大家没有硬性要求,真正学习的阶段是后面三个阶段,大家一定要掌握好。税法要想真正地学好学透,最起码要经过后面这三个阶段才行。>>点击查看4个阶段的备考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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