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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诉讼时效中断
59.下列有关诉讼时效中断认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则甲的行为导致乙对丙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B.若甲、乙因共同侵权而需连带赔偿受害人丙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则丙的行为导致丙对甲和乙的债权诉讼时效均中断
C.若甲欠乙10万元货款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则乙的行为仅导致乙对甲的8万元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D.若乙欠甲10万元借款到期未还,后因资金紧张向甲请求延期3个月还款,则甲对乙的10万元债权诉讼时效因乙的延期请求而中断
E.若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则自甲、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甲对乙的10万元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选项A正确。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选项B正确。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义务人请求延期履行,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所以选项D正确。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所以选项E错误。
【出题角度】诉讼时效中断
【难易度】★★★★
【点评】本题考核“诉讼时效中断”,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辅导中均有体现: 赵俊峰老师【高效实验班】教材精讲第七章第07讲;李素贞老师【超值精品班】教材精讲第七章第07讲;杨善长老师【高效实验班】模考点评班预测试卷(二)第01讲;考试中心开通的预测试卷(二)单选题第4题。赵俊峰老师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应试指南》第202页知识点;李素贞老师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经典题解》第139页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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