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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师《税法一》试题: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4/21 12:03:11 字体:

2019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试题: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6.关于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B.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区别应税和非应税消费品分别征税

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能够分别核算的,包装物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D.单位用于馈赠的金银首饰,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税后,出口金银首饰不退消费税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DE
【解析】

选项B,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选项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出题角度】考核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难易度】★★

【点评】本题考核“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辅导中均有体现: 叶青老师【高效实验班】教材精讲第三章第07讲;刘丹老师【高效实验班】教材精讲第三章第03讲;欧理平老师【超值精品班】教材精讲第三章第05讲;考试中心开通的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20题。2019年税法(Ⅰ)《应试指南》第146页第13题;2019年税务师税法(Ⅰ)《经典题解》第151页计算题第5题。 

【VIP】刘丹老师逐章精讲第三章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零售环节应纳税额知识点;杨海波老师教练班第三章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税率、计税依据知识点;专属模拟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第1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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