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60 苹果版本:8.7.6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1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实践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6/10 16:28:54  字体:

选课中心

多样班次随心选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备考干货任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题目等你练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报名提醒

备考省心又安心

报名提醒

2021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实践合同(延考考生回忆版)

多选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有( )。

A.保管合同

B.定金合同

C.租赁合同

D.仓储合同

E.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参考答案】ABE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实践合同。实践合同,也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点评】本题考核“实践合同”这个知识点。

想做更多高质量税务师练习题,可以前往税务师题库哦!进入税务师题库>>

税务师考试题库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