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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债权转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6/10 16:53:52 字体:

2021年税务师《涉税法律》试题:债权转让(延考考生回忆版)

单选题

甲企业有权向乙企业请求支付30台刻录机,双方约定甲企业享有的债权不得转让。下面关于双方约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不得转让的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B.双方不得转让的约定有效,不得对抗第三人

C.双方不得转让的约定无效,因违反法律的规定

D.双方不得转让的约定有效,因此任何情况下甲转让债权均为无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点评】本题考核“债权转让”这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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