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21年税务师《税法二》试题: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延考考生回忆版)
单选题
下列所得来源地的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A.权益性投资所得,按取得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B.销售货物所得,按货物生产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C.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D.租金所得,按取得租金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选项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选项D,租金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点评】本题考核“所得来源地的确定”这个知识点。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