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根据《合伙企业法》,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有( )。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B、处分合伙企业的动产
C、转让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平时备考,熟读税务师考试教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做一做试题是有裨益的。特别是自己比较薄弱的部分,要多练习,加油!
每日一练的试题天天更新,大家可以下载正保会计网校app,做题,看课,看税务师考试资讯,都很方便!点此地址下载
中税协提醒:
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工作将于7月8日24:00结束,届时为期2个月的阶段性报名工作结束。当前,从报名系统显示,仍然有大量尚未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此,我们提醒此类考生,尽快完成选科、交费,以免错过报名期,延误今年的考试。尽管本月底还有几天的补报名时间,我们提醒还是早报早安心,集中精力投入复习备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税务师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
如果在每个阶段都能认真备考好,按照计划把自己要做的事做好,那成功拿下考试完全没问题。大家一定要每天都要监督自己高质量地完成备考,把各个阶段的任务都做好。对于财会基础薄弱,甚至压根零基础的考生来说,学习起来确实很难!但是,如果有一位专业的税务师老师指导你学习,为你答疑解惑,那学习起来就会省时容易很多。课程+教材+习题才是备考税务师的正确组合!一人独学不如众人一起学,赶快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大家庭吧!网校已经为你备好备考利器——超值精品班 | 高效实验班 | 无忧直达班 | VIP签约特训班等课程,快快开始学习吧!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