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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会计网校根据论坛学员的反馈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版),供大家做参考!
1【综合分析题】
甲市H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符合生活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1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300万元。
(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因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2万元。
(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酒店房产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998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 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 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4个小题。
问题1
业务(1)销项税额为( )万元。
A.219.60
B.231.00
C.223.20
D.232.20
【参考答案】:C
考查知识点: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
参考解析: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业务(1)销项税额=(3000+420+300)×6%=223.20(万元)。
问题2
H宾馆当月可抵减的加计抵减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7.00
B.17.80
C.18.00
D.26.70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
参考解析: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H宾馆当月可抵减的加计抵减进项税额=(180-2)×15%=26.70(万元)。
问题3
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 )万元。
A.8.81
B.68.81
C.11.43
D.8.00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
参考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500-1200-132)÷(1+5%)×5%=8.00(万元)。
问题4
关于H宾馆、K公司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H宾馆提供的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按"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B.H宾馆转让乙市酒店房产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按6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C.H宾馆提供餐饮服务时销售的外卖食品收入,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D.K公司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H宾馆将丙市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公司,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ACE
考查知识点: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
参考解析:选项B,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1年。本题中2015年4月购入、2021年12月转出,按照7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选项D,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以上题目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网校整理发布并提供参考答案及解析,税务师考试是随机抽题,以上题目顺序与真实考试有差异。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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