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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多选题:民事诉讼中当事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1/02/04 09:05:05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根据论坛学员的反馈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及参考答案(考生回忆版)。赶快对答案!

1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事实中,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的是( )。

A.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

B.习惯

C.自然规律

D.当事人主张的实体权益所根据的事实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须举证的情况。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选项C)(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点评】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无须举证的情况"这个知识点。该题目所涉及知识点在下列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20年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辅导中均有体现:赵俊峰老师【无忧通关班】基础精讲第17章第03讲;赵俊峰老师【高效实验班】基础精讲第17章第03讲;李素贞老师【超值精品班】基础精讲第17章第02讲;杨善长老师【VIP签约特训班】逐章精讲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一)(2020.08.23);周靖老师【VIP签约特训班】教练班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刑事与监察法律制度(2020.08.31);周靖老师【高效实验班】模考点评模拟试题(一)第03讲综合分析题;周靖老师【超值精品班】模考点评模拟试题(一)第03讲综合分析题;赵俊峰老师2020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应试指南》第369页知识点。

注:以上题目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网校整理发布并提供参考答案及解析,税务师考试是随机抽题,以上题目顺序与真实考试有差异。

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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