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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易错题: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1/12/07 12:12:13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从“每日一练”中提取学员普遍容易出错的题进行点评并提供解析。以下是就2021年11月15日到2021年11月21日中《涉税服务实务》科目正确率较低的税务师易错题进行点评。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购入一批桌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0000元,当月抵扣了此进项税额,2020年4月将此批桌椅全部通过目标脱贫地区某县教育局捐赠,下列关于该公司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购入桌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B、购入桌椅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的需要转出

C、向目标脱贫地区某县教育局的捐赠,需要缴纳增值税

D、向目标脱贫地区某县教育局的捐赠,无需缴纳增值税

E、向目标脱贫地区某县教育局的捐赠,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DE
【正确率】

5.56%

【解析】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故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BD是正确的。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选项E正确。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内容,该部分内容需要掌握,具体哪里不懂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答疑板咨询,祝大家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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