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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2017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科目考试大纲调整如下:将《税法(Ⅰ)》的国际税收调入,并增加了内容;将土地增值税调至《税法(Ⅰ)》。《税法(Ⅱ)》考核内容以考试大纲和教材为限,考核难度与2016年《税法(Ⅱ)》基本持平,考试的题型、题量与2016年基本相同。
一、《税法(Ⅱ)》的考试特点
(一)题型稳定
《税法(Ⅱ)》试题多年来均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4类题型。各类题型的考试题目均为客观型命题,所有题目给出备选答案,由考生按照要求选出一个或多个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二)考核全面
《税法(Ⅱ)》试题考核面广,试题全面覆盖考试大纲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内容。
(三)重点突出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国际税收是《税法(Ⅱ)》考试的三个重点,所占分值较大,考生应重点复习,熟练掌握。
(四)综合性强
所得税的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综合性较强,试题涉及业务多,税务处理难度大,考核内容跨越《税法(I)》和《税法(Ⅱ)》的多个章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其他税种的正确计算为前提。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及其应用熟练程度。
二、2017年《税法(Ⅱ)》应掌握的重点内容
《税法(Ⅱ)》包括我国的所得税、国际税收、财产税和行为税。考生应围绕每个税种的税制要素及国际税收的主要业务,在通读教材、全面掌握的基础上,适当关注如下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税法(Ⅱ)》的重点章节,考生应在熟练掌握居民纳税人企业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非居民纳税人税额计算方法;在熟练掌握一般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涉税处理规定;在熟练掌握国内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涉外业务的税收规定等。
考生应以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直接法”和“间接法”为红线,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入手,熟练掌握不同计税收入实现的时间和确认条件,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不得扣除的项目内容以及亏损弥补,资产及其损失的税务处理。扣除项目的标准及其纳税调整以企业经常发生的业务为重点。通过练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强化对企业所得税考点的理解。此外,考生应掌握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多,但掌握并不困难,学习时主要从两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优惠主体,即纳税人是什么样的企业时可以享受优惠,如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非居民企业等;二是优惠对象,即企业经营的何种业务内容,如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研发、购买环保设备等。
“走出去”企业的税务管理,考生应掌握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所得税管理等内容。
非居民的税收管理考生应重点掌握其纳税申报、源泉扣缴和税款征收。税款征收要注意据实征收、核定征收、法定扣缴、指定扣缴和异地追缴各自的适用情况。
特别纳税调整,考生应重点掌握关联申报管理、同期资料管理、转让定价方法管理、预约定价安排管理、资本弱化管理和一般反避税管理等内容。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税法(Ⅱ)》的重点章,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所得来源的确定和扣缴义务人的规定,熟练掌握11类所得各自的计税方法和税收优惠规定,在此基础上掌握扣除捐赠款、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特殊纳税人、特殊行业、特殊情形、股权转让等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除掌握基本所得项目外,特殊所得是计算的难点,学习时应认真理解相关规定和特殊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面,考生应掌握自行申报和源泉扣缴纳税申报方法,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的规定等。
(三)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税法(Ⅱ)》的重点章,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掌握税收管辖权的内涵、分类方法、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国际税收抵免制度、国际避税和反避税的基本方法等内容;
熟悉《OECD税收协定范本》《UN税收协定范本》的主要条款、国际避税地、国际税收合作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等内容;
学习国际税收时,要紧密结合企业所得税,熟练掌握居民企业海外投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税收协定条款及其待遇执行、非居民税收管理、特别纳税调整和税收情报交换等内容。
(四)财产税和行为税
财产税和行为税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重点掌握如下内容:
掌握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地点、减免税及其各自的征收管理规定等内容。《税法Ⅱ》涉及的小税种较多,要把各税种的各个要素完全区分清楚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学习时也要把握一定方法,在诸多要素中应重点掌握计税依据、减免税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税法(Ⅱ)》的学习方法
《税法(Ⅱ)》的学习与备考,要牢固树立“以教材为主”的思想,坚持“精读教材、吃透例题、强化练习、善于总结”,合理安排复习时间,正所谓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一)精读教材
《税法(Ⅱ)》试题以考试大纲为线索,以教材中的知识点为考核内容,考生学习时必须在通读教材的基础上,精心研读教材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教材中涉及的各项政策法规,是《税法(Ⅱ)》学习的最基本方法。
例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等限额税前扣除项目的纳税调整,“销售(营业)收入” 的准确计算是关键。考生容易受到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收入分类的影响,经常直接按照“主营业务收入”中的“销售商品收入”为基数,确定限额税前扣除项目的可扣除金额,而忽略其他收入项目,导致纳税调整金额计算错误。有会计基础的考生,容易理解“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但易忽略“视同销售收入”。
考生只有通过精读教材,前后联系,研读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方可准确获知“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而“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其他”等5类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材料收入”“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其他”等5类收入。唯有此,考生才能迅速归集、正确计算“销售(营业)收入”,避免漏项,提高解题速度。
(二)吃透例题
《税法(Ⅱ)》中每个章节都配有例题,每道例题都集中反映了对应章节的重点和难点,认真分析、反复验算,吃透例题有助于考生突破难点,准确适用税收制度。教材例题看似简单,但能把多个例题综合起来就是较难的大题了。
教材的企业所得税共设计了4道例题,例1是企业重组中,收到非股权支付对价的重组方资产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例2和例3是居民企业主要项目的纳税调整和应纳企业所得税额计算;例4是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已纳税额的限额扣除。国际税收部分有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已纳税额间接抵免的例题。如果把这些例题集合到一个企业的某个纳税年度,将变成一道大综合题。考生只有对教材中的这些例题,进行反复演练测算,才能在考试中避免思路不清、挂一漏万。考生也可以将其他章节的例题综合至一个企业,加深对税种与税种之间关系的理解,可以从整体把握我国税制的综合影响。
(三)强化练习
精读教材要结合习题练习,发现自己的学习漏洞,找准努力方向,提高解题速度,以适应《税法(Ⅱ)》中计算题较多的实况。增加试题练习,增强实战效果。
考生在精读完每一章后,应做一些练习题。通过练习题,可以发现对教材内容的掌握是否有遗漏,对法规的理解是否准确,及时查漏补缺。通过练习题,还可以强化对知识点的记忆,提高解题技巧。
历年试题的练习不容忽视,考生在章节练习做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几套以前年度考试的试题。通过试题练习,考生可知悉考试重点,发现各税种的难点,还可检阅自己的答题速度,以便妥善安排考试时间。
(四)善于总结
《税法(Ⅱ)》知识点多,内容繁杂,精读教材和强化练习过程中,考生要善于总结各个税种的特点、区别和联系,认真总结,才能化繁为简,便于识记、理解和应用,提高复习效率。
对于练习中经常做错的题目,考生务必要通过认真剖析,找出症结所在,做到能举一反三。唯有此方可做到心中有数,巩固学习成果,获得良好备考效果。
<注>本文刊登于《注册税务师》2017年第6期,转载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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