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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税收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1/12 15:44:04 字体: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八章 车辆购置税

知识点、税收优惠(熟悉)

一、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 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五)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 现汇购买 1 辆个人自用 国产小汽车;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七)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八)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九)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 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二)因 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退货证明、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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