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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错题集: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13 09:12:52 字体:

  注册税务师备考复习中,正保会计网校很多学员会把在习题练习中容易做错的题,汇集成错题集,发布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一方面可以自己备查,经常来学习加以巩固,另一方面,也可以和考友们一起学习参与讨论。以下是学员“瞳2015”分享给大家的《税法一》错题集:

  多选题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下列款项,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 )。

  A.集资款

  B.增值税销项税额

  C.未逾期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D.白酒品牌使用费

  【正确答案】AD

  【试题解析】

  集资款、白酒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要并入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并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啤酒从量计征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不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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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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