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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抵扣凭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3/26 14:48:05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论坛上发表的注税考试各科目知识点总结,以下是《税法一》科目知识点的归纳,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抵扣凭证及抵扣金额的确定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款

  ③外购农产品取得的收购凭证(或农产品销售发票)计算的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13%

  ④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取得的铁路运费结算单据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⑤接受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处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凭通用缴款税抵扣税款,应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资料不全的不得抵扣。

  总结:增值税的抵扣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税。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税收缴款凭证。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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