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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备考知识点:征税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02 11:24:36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论坛上发表的注税考试各科目知识点总结,以下是《税法一》科目知识点的归纳,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备考知识点:征税规定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二)销售代销货物;

  (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不同点: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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