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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练习题:个人所得税的规定(4.3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30 11:03:19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地从论坛里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试各科目练习题。下面是《税法二》相关习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多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可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的情形有( )。

  A、在上一次选择汇算清缴地点满5年

  B、所投资的企业必须是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C、变更地点前的3年内未发生偷税、欠税等行为

  D、上一次选择汇算清缴地点未满5年,但汇算清缴地所办企业终止经营

  E、上一次选择汇算清缴地点未满5年,但个人投资者终止投资

答案查看论坛原帖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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