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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试题练习《税收相关法律》:物权的基本原则(07.2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7/27 16:37:36 字体:

  多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不违背物权的基本原则的有(   )。

A、甲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设定了新的物权种类

B、甲乙共有一套房子,所以该房子上存在两个所有权

C、甲乙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约定质权在合同签订时设立

D、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名人字画(非文物)出售给乙,但尚未交付,第二天甲将这幅字画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当场进行了交付,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字画

E、甲乙按份共有一套商品房,但是房产证上登记人为甲,甲未经乙的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且办理了登记,乙不可以要求丙返还房屋

以上是《税收相关法律》相关习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地从论坛里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试各科目练习题,祝您备考顺利!

答案请查看论坛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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