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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试题《税收相关法律》: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08.0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06 15:32:54 字体:

  单项选择题

2012年9月,A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维新公司诉B市宏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2年12月,B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维新公司、宏达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维新公司、宏达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维新公司、宏达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B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维新公司、宏达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维新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维新公司、宏达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宏达公司财产后由A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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