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增值税视同销售具体情况: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对于视同销售,以上8种情况中,第③④⑧种情况不确认收入,其他情况都应确认收入。
项目 | 会计(确认收入) | 增值税视同销售 | 所得税视同销售 | |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 √ | √ | √ | |
销售代销货物 | 收取手续费 | ×(受托方方卖出商品不用确认收入,但手续费需要确认收入) | √ | × |
视同买断 | √ | √ | √ | |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 × | √ | × | |
非非应税项目 | 自产、委托加工 | × | √ | × |
外购 | × | × | × | |
职工个人福利 (给个人) | 自产、委托加工 | √ | √ | √ |
外购 | × | × | √ | |
职工集体福利 (食堂、浴室) | 自产、委托加工 | √ | √ | × |
外购 | × | × | × | |
投资(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 | √ | |
分配(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 | √ | |
赠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 | √ |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时间已经不多了,你准备好了吗?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推荐:
免费讲座:老师点拨2015中级职称考试重难点 高效备考备考快
2015中级会计职称三科各章难度分析及所占分值比重
2015中级会计师各科考试重点内容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单科状元炼成记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