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注税《税收相关法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09.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9/11 11:44:41 字体:

  单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不可抗力出现时,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

B.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而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再存在

C.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时,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以上是《税收相关法律》相关习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特地从论坛里为大家整理了注税考试各科目练习题,祝您备考顺利!

答案请查看论坛原帖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精品班招生方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