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的15日前。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3/08/23 09:13:14  字体: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的15日前,具体如下:
1. 第一季度纳税申报期限为当年的4月15日前;
2. 第二季度纳税申报期限为当年的7月15日前;
3. 第三季度纳税申报期限为当年的10月15日前;
4. 第四季度纳税申报期限为次年的1月15日前。

在这些期限之前,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填写并提交相应的纳税申报表,报告当季度的销售额、购买额以及应纳税额等信息。同时,纳税人也需要缴纳当季度的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个纳税期限的15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那么申报期限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以上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申报期限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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