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包括以下交易应计入增值税销售额:
1. 商品销售:包括对外销售的货物、商品和实物产品的销售额。
2. 服务销售:包括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劳务、技术、咨询、设计、运输、修理、租赁等服务的销售额。
3. 不动产销售:包括对外出售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的销售额。
4. 无形资产销售:包括对外出售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5. 国际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包括对外出口的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以及自进口的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
6. 国内货物和服务的转让:包括在国内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的转让所得的销售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交易中的销售额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计税价格计算,并按照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税。另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