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3/12/05 09:01:2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与复议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提供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其主张。

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复议事项的性质,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税务相关的文件和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务发票、税务登记证等;
2. 与复议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书面文件;
3. 相关的财务会计记录,如账簿、财务报表等;
4. 相关的银行流水、交易记录等;
5. 其他与复议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是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可以增加复议申请的成功率。因此,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当充分收集、整理和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复议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直播公开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课程推荐
        快速问答
            速问速答

        没有找到问题?直接来提问

        查看更多 相关问题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