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中的主要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准则15号》)。《准则15号》规定了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准则,以确保建造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能够正确计量和报告。
根据《准则15号》,建造合同的收入应根据合同进度和完成程度进行确认。根据合同进度,可以采用百分比完成法或实际成本法来计算已完成工作的百分比,并根据该百分比确认相应的收入。同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考虑合同变更、索赔和风险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
此外,根据《准则15号》,建造合同的成本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确认。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是与特定建造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间接成本是与多个建造合同相关的成本。成本的确认应遵循匹配原则,即将成本与相应的收入进行匹配。
此外,《准则15号》还规定了建造合同中的其他会计处理事项,如合同预计损失的确认、进度款的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会计处理等。
总之,建造合同的会计准则主要是《准则15号》,该准则规定了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方法和原则,以确保准确计量和报告建造合同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