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指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从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补充资本的公积金。其特点如下:
1. 法定性: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比例提取利润用于公积金,不能随意决定。
2. 强制性:企业无论盈利与否,都必须按照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公积金,无法选择性地进行提取。
3. 用途受限: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用途受到限制,只能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弥补亏损、转增股本或者进行其他资本公积等用途,不能用于分配股利或者其他非法定用途。
4. 保护股东权益: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设立是为了保护股东的权益,通过强制性的提取规定,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本储备来应对风险和亏损,增强企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总之,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一种规定性强、用途受限的公积金,旨在保护企业和股东利益,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资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