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中确实有义务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股东,享有合伙企业的利益,但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合伙人应当遵守合伙协议中的约定,履行诚实守信、忠实尽责的义务,不得损害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也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在与第三人的合作中,合伙人应当以诚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第三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或者不公平竞争的方式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合伙人违反了合作协议,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第三人有权要求合伙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合伙人还有义务保护合伙企业的声誉和信誉,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声誉的行为,否则可能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总之,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中应当尽力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遵守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合伙协议中的约定,以维护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