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于非居民个人或企业在其国内境内获取的收入征税的权利。国际税收惯例一直在不断变化和调整,包括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规定。
在过去,国际税收惯例普遍采用居住地国家征税原则,即个人或企业的全球收入由其居住国征税。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跨国企业的增多,许多国家开始关注收入来源地的税收权益,认为在其国内境内获取的收入应该由来源地国家征税。
因此,近年来一些国家开始调整其税法,增加对于非居民个人或企业在其国内境内获取的收入的征税权。这种趋势在数字经济领域尤为明显,许多国家试图通过数字服务税等新的税收措施来征税跨国科技巨头在其国内境内的收入。
此外,国际组织如OECD也在推动国际税收规则的改革,以解决跨国企业利润转移和避税等问题。其中,BEPS(基地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是一个重要的举措,旨在通过改革国际税收规则,确保企业按照其经济活动和创造的价值在各个国家合理分配税收负担。
综上所述,国际税收惯例中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变化和调整是存在的。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关注和加强对于非居民个人或企业在其国内境内获取的收入的征税权,以确保税收公平和防止利润转移和避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