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是一种国际税收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一个国家有权对在其境内发生的收入征税。然而,是否适用于所有国家取决于该国是否采纳了这一原则,并将其纳入其国内税法中。
大多数国家都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原则,并在其国内税法中予以适用。这是为了确保在其境内发生的经济活动能够为该国提供税收收入。
然而,也有一些国家可能不完全遵循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原则。这些国家可能采取其他税收原则,如居民管辖权,即只对其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而不管收入的来源地。
此外,一些国家可能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以协商和解决税收管辖权的问题。这些协定通常会规定双方国家之间的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并确保避免双重征税或避免税收逃避。
因此,虽然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是一种国际惯例,但其适用性在各个国家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各国的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