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需要先说明一下什么是间接抵免。间接抵免是指在计算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纳税人间接持有的股权投资收益计入纳税人直接持有的股权投资损益中抵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持有其他企业股权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与持有该企业股权取得的损失相抵,但抵免的比例不能超过纳税人持有该企业股权的比例。
间接抵免持股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间接抵免比例 = (纳税人持有其他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收益)/(纳税人持有其他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收益 纳税人持有其他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损失)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设纳税人持有A公司股权,该公司通过对B公司的股权投资获得了股权投资收益,并且该公司还持有B公司股权取得的损失。如果纳税人持有A公司股权的比例为30%,那么纳税人可以将30%的股权投资收益与持有B公司股权取得的损失相抵免。
希望以上解答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