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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收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如何与销售价格有关?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3/26 08:43:32  字体:
委托加工收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与销售价格有关。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收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是加工费用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中较高的一个。

具体来说,计税依据可以是委托方支付给加工方的加工费用,也可以是委托方根据销售价格计算出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如果加工费用高于销售价格,那么计税依据就是加工费用;如果销售价格高于加工费用,那么计税依据就是销售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计税依据不能低于委托方支付给加工方的加工费用,也不能低于委托方根据销售价格计算出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这是为了防止委托方通过降低计税依据来逃避税费的缴纳。

总之,委托加工收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与销售价格有关,取加工费用和销售价格中较高的一个作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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