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始计量中,承租人应将租赁支付调整纳入租赁负债或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租赁支付调整是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租金递增、租金减免、租金免除、租金退还等调整项。
如果租赁支付调整是确定的,并且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发生,承租人应在初始计量时将其纳入租赁负债或租赁资产的初始计量。这意味着承租人在计算初始负债或资产时,需要考虑这些调整项对租金支付的影响。
如果租赁支付调整是不确定的,即需要基于未来事件或条件来确定,承租人在初始计量时应将其排除在外。在后续会计期间,当相关事件或条件发生时,承租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相应地调整租赁负债或租赁资产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支付调整不包括租赁期间的变动,如租赁指数调整、市场租金调整等。这些变动将在租赁合同期间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并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