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是指企业从原来的成本法核算方法转变为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来计量和报告资产、负债和权益的变化。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 可选择性原则:企业可以选择将某些资产、负债或权益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其他则按照成本法计量。这种选择应该基于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的原则。
2. 一致性原则:一旦企业选择将某些资产、负债或权益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就应该在后续会计期间保持一致性,即继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进行。
3. 可比性原则:企业应该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假设与其他企业相一致,以便进行比较分析。
4. 可靠性原则:企业应该确保公允价值计量所依据的信息来源可靠,计量方法科学合理,并进行充分的披露。
5. 公允价值优先原则:当存在公允价值可靠可获取时,应该优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不是成本法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企业在进行转换时应该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范,并进行充分的披露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