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需要计量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清算金额。具体计量方法如下:
1. 租赁资产清算金额的计量:
- 如果承租人拥有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并且有意行使该权利,则租赁资产的清算金额为购买租赁资产的金额。
- 如果承租人没有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或者即使有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但没有意愿行使该权利,则租赁资产的清算金额为零。
2. 租赁负债清算金额的计量:
- 如果承租人有义务支付租赁负债,则租赁负债的清算金额为承租人需要支付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如果承租人没有义务支付租赁负债,或者租赁合同中规定在租赁期结束时租赁负债会被清偿,则租赁负债的清算金额为零。
需要注意的是,计量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清算金额时,承租人应考虑到相关的折扣率、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等因素。此外,如果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了新的协议或安排,清算金额的计量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具体情况下,承租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计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