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办法中的核定依据包括以下文件:
1. 农产品进项发票:农产品销售方开具的发票,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2. 农产品销售合同:农产品销售方与购买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双方的基本信息、农产品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内容。
3. 农产品收购凭证:农产品销售方收购农产品的凭证,包括收购单据、收购发票、收购合同等。
4. 农产品产地证明:证明农产品产地的相关文件,如农产品产地证、农产品产地保护认证书等。
5. 农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报告,包括农产品的质量指标、检验结果等。
6. 农产品运输单据:农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如提货单、运输合同、运输发票等。
以上文件是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的主要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会涉及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