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惯例对居民管辖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权豁免:根据国际惯例,国家享有对自己的居民进行税收管辖的主权。其他国家通常不会干涉一个国家对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这意味着,一个国家通常只能对自己的居民征税,而不能对其他国家的居民征税。
2. 双重征税避免:为了避免同一项收入被两个或多个国家同时征税,国际惯例通常要求国家之间签订双重征税协定。这些协定规定了如何分配税收管辖权,以避免重复征税。例如,通常会规定居民所得只能在其居住国征税。
3. 非歧视原则:国际惯例要求国家在征税时不得歧视其他国家的居民。这意味着,一个国家不能对其他国家的居民征收更高的税率或施加其他不公平的税收待遇。
4. 互助合作:国际惯例鼓励国家之间进行税收信息交流和合作,以便更有效地打击税收逃避和避税行为。许多国家已经签署了共同打击税收逃避的协定,以便共享涉及其居民的税收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国际惯例对居民管辖权的限制可以因国家之间的双边协定、多边协定或国内立法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参考相关的国际协定和国内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