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案件审理程序中,纳税人在听证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纳税人有权知道案件的审理进程、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等信息。
2.陈述权:纳税人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辩解和辩护。
3.申请证人证言权:纳税人有权申请传唤证人提供证词,为自己辩护。
4.申请鉴定权:纳税人有权申请鉴定机构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
5.申请调查取证权:纳税人有权申请调查机关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6.申请延期或中止听证权:纳税人有权申请延期或中止听证程序,以便准备充分的辩护。
7.申请回避权:纳税人有权申请回避对其不利的听证人员或机关。
8.申请听证笔录权:纳税人有权要求听证过程进行记录,以便日后参考。
9.申请复议或诉讼权:纳税人有权对听证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纳税人在听证过程中享有这些权利,可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