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纳税审核中,对于应税营业账簿,其计税依据和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如下:
1. **计税依据**:
对于应税营业账簿,其计税依据为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2. **纳税义务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义务人为立账簿人,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领受、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3. **具体计算方法**:
应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 适用税率
例如,某企业2023年的实收资本为100万元,资本公积为50万元,适用的印花税率为万分之五,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应纳税额 = (100万元 50万元) × 0.05‰ = 150万元 × 0.05‰ = 0.75元
由于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并且是以金额为基础计税的,因此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同时,如果企业有其他账簿,如日记账、明细账等,这些账簿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