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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7/31 09:08:30  字体: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行政诉讼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符合起诉的条件并正确地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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