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附加,也称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一种地方税,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税收附加的适用范围包括:
1.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
-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建税的纳税人。
-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 教育费附加:
-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
- 教育费附加的费率为3%,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一致,只是计算方法略有不同。此外,对于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