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三减半""优惠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优惠政策,即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项目、节能项目等,可以享受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这个优惠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并不直接涉及附加税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等。
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如果企业享受了""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那么在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期间,其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也会相应减少。例如,如果企业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那么其第一年的附加税费也会减少,因为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就没有了。
总之,""三免三减半""优惠本身并不直接影响附加税费的缴纳,但会间接影响附加税费的计税依据。企业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费,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