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 划拨存款、汇款
3.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 代履行
6.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其中,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适用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中的缴纳罚款或税款等义务的情况。划拨存款、汇款则是直接从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中扣除相关款项以履行义务。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是指将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变卖,所得款项用于履行义务。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则适用于当事人行为造成妨碍需要排除或者需要恢复原状的情况。代履行是指由行政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可能包括强制关闭、吊销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