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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有何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10/17 09:40:52  字体:
在财务会计中,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应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Held for Sale Non-Current Assets):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已经决定出售、转让或终止使用,且已经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通常包括出售意图明确、出售极可能发生且出售在当前状况下即可实现等条件)的非流动资产。这类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会被单独列示,其账面价值会调整为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出售通常不会对持续经营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2. 处置组(Disposal Group):
处置组是指企业决定出售、转让或终止使用的非流动资产组合,其中可能包括一个或多个非流动资产。处置组通常是为了满足特定目的或目标而组合在一起的,例如为了战略调整、业务重组或资产优化。处置组中的资产可能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处置组的账面价值需要按照预计的出售或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

区别:
- 目的不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通常是单独一项资产,其目的是为了出售;而处置组是由一组资产组成,目的是为了整体出售或转让。
- 范围不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可以是单项资产,也可以是处置组的一部分;而处置组则是由多项资产组成的一个整体。
- 会计处理不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需要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计量;而处置组则需要根据预计的出售或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
- 财务报告要求不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示;而处置组则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包括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以及预计的出售或转让价格等信息。

总之,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是两种不同的会计概念,它们在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中的要求和目的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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