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投资回收期时,通常考虑的是项目开始后的现金流量,而不包括建设期的现金流量。这是因为投资回收期是指从项目开始运营后,到累计现金流量达到原始投资额所需的时间。建设期通常是指项目开始到正式运营之间的时期,在这期间项目还没有产生现金流量,因此不包括在投资回收期的计算中。
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通常如下:
投资回收期 = 原始投资额 / 每年现金流量
其中,每年现金流量是指项目开始运营后每年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这个公式假设每年现金流量是稳定的,但实际上,很多项目在运营初期可能没有正的现金流量,或者现金流量不稳定,因此可能会使用其他方法来计算投资回收期,比如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
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会考虑整个项目的现金流量,包括建设期的现金流出(如资本支出)和运营期间的现金流入。这种方法会计算出项目的净现值(NPV)或内部收益率(IRR),以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