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并不一定意味着税收义务的结束。税收法律关系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收法律规范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税收法律关系消灭时,通常意味着纳税人不再负有特定的纳税义务,例如当纳税人完成纳税义务或者税收优惠到期时,特定的税收法律关系可能就结束了。
然而,税收义务的结束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例如,纳税人可能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并支付所有应纳税款,或者在适用的情况下,证明其符合税收减免或抵扣的条件。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纳税人的特定税收义务才算结束。
此外,即使特定的税收法律关系结束,纳税人可能仍然有其他的一般性税务义务,例如保持准确的业务记录、申报其他税种或支付其他税款等。此外,如果纳税人存在未申报或未支付的税款,税务机关可能会继续追缴税款,并可能涉及滞纳金和罚款等。
因此,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和税收义务的结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的结束通常意味着特定纳税义务的完成,而税收义务的结束则需要纳税人履行所有相关的纳税义务并获得税务机关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