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税务处理是税务机关为了简化企业合并、分立等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提供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 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并入另一家企业的交易。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按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合并企业可以对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业务进行所得税上的连续计算,不需要对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进行计价和确认。
2. 企业分立:企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其部分资产、负债和业务分离出去,设立为另一家企业的交易。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按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分立企业可以对被分立企业的资产、负债和业务进行所得税上的连续计算,不需要对被分立企业的资产进行计价和确认。
要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重组后的企业必须继续经营原业务或相关业务。
- 重组交易中取得股权支付的企业,其交易支付比例不低于85%。
-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到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优点在于可以避免因企业合并、分立而导致的重复纳税,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同时简化税务处理流程。但是,企业需要确保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在重组过程中遵守相关的税务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