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需要缴纳消费税:
1.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需要缴纳消费税。
2.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但是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在加工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而是在最终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3.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但是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非应税用途或直接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需要在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4. 受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需要缴纳消费税。
5. 受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不收取加工费。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需要缴纳消费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委托方可以在以后销售或使用时计算抵扣已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