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类:
1. 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因此,所有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2. 缴纳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也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因此,所有缴纳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以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没有单独的纳税义务人,而是随着增值税、消费税的缴纳而产生。如果纳税人没有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则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计税依据等会根据纳税人的所在地和实际经营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