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如果购买方(合并方)支付的对价高于取得的被购买方(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超出的部分在会计上通常确认为商誉。这种情况下,购买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会确认商誉,同时将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如果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且在合并后能够对被购买方实施控制,那么购买方需要将其作为子公司进行核算,并将商誉和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调整金额计入合并财务报表中。这个过程通常称为“购买子公司并形成商誉”。
因此,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进行合并商誉的调整,即将商誉和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调整金额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