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应当从其可供使用的当月开始计提折旧。这里的“可供使用”通常意味着固定资产已经安装完毕并准备好用于生产或经营活动。不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具体政策,但一般来说,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第一个月就会开始计提折旧。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固定资产的折旧起始时间,例如:
1. 季节性或短期性停用的固定资产:如果固定资产因季节性或短期性原因而停用,但仍然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那么即使在停用期间,也应当继续计提折旧。
2. 长期待修的固定资产:如果固定资产由于修理而长期(通常超过一年)无法使用,那么在修理期间可以暂停计提折旧,直到该资产恢复可供使用状态。
3. 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如果固定资产在进行更新改造,那么在更新改造期间可以暂停计提折旧,因为这段时间内资产的性能或用途发生了变化。
在会计处理上,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通过直线法、加速折旧法或其他符合会计准则的方法进行计算。折旧金额通常计入企业的成本或费用,并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负担。